耳毒性藥物導致的永久性聽力下降一旦發生,難以逆轉,所以有效的預防至關重要。
1、對于家族中有藥物致聾史,且有明顯耳毒性藥物的易感個體,禁止使用耳毒性藥物;
2、必須使用耳毒性藥物時,嚴格控制劑量,能口服或外用的,盡量避免靜脈注射,且可考慮同時應用保護內耳的某些藥物;
3、使用耳毒性藥物期間,使用聽力篩查儀進行定期聽力檢測,如發現聽損征兆,建議立即停藥;
4、避免聯合應用耳毒性藥物;
5、老年人、小孩、已有肝腎疾病、聽力損失、噪聲性聲損傷者更要慎用或禁用。
在我國,由于尚未制定禁止和限制使用耳毒性藥物的法律法規,許多耳毒性藥物使用的十分普遍和隨意,有些甚至達到了濫用的程度。目前,藥物致聾己成為我國聾兒的主要發病原因。在這里呼吁大家,針對藥物性聾應該以預防為主,嚴防濫用耳毒性藥物,尤其是常見的耳毒性抗生素。